CPPM从传统采购到战略采购的转变

2019-05-15

纵观采购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从传统采购走向战略采购的过程。传统采购一味追求最低的单价,简单的下单、催货,忽视与供应商的关系,越来越被时代所淘汰。从传统采购走向战略采购,是采购发展的趋势,这一点已得到广泛的认可。因此把握战略采购的特征是关键。一个采购组织是否具备战略采购的思想,判断依据也是基于这些关键特征。 对采购发展的各个阶段特征进行对比归纳,可以发现战略采购区别于传统采购有四个鲜明特征: (一) 从关注单价到更多地关注总成本 传统采购只关注采购单价,忽略了质量、库存等其他因素对采购成本的影响;战略采购不仅关注单价,更关注采购总成本,并且将单价视为总成本的一部分。总成本是指从与供应商谈好单价,到材料交付、储存、使用,转化成相应的产品,直型产品被客户接受或者被客户投诉并处理完投诉的整个过程中各种费用支出的总和。 供应商如果在谈判桌上失去了什么,往往会在谈判桌下挽回损失。价格最低,可能质量也不高,交货也不准,服务也不好,最终看是合算的交易却让人受尽磨难,反倒花费更大的代价。采购不仅要关注单价,更要关注总成本。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将单价比做战斗,总成本比做战争。商场如战场,打仗要赢得的是战争呢还是战斗呢?答案不言而喻。所以在实施采购时要以总成本最低为导向,再寻求最低的单价,这是必须要树立的采购思想。 (二) 供应商的数目由多到少甚至到单一 传统采购只关注单价,谁便宜就找谁买,企业的选择余地很大,就像去自由市场买菜一样,因此供应商的数目很多。传统采购往往是分散采购,而到了战略采购阶段强调高度集中采购,供应商的数目减少甚至是单一。战略采购鼓励发展单一供应商。 有人会质疑,单一供应商风险太大了吧?请注意,单一不是唯一。 唯一货源企业别无选择,当然风险大。单一供应商是指企业有不止一个货源,在与多个供应商交往的过程中,选择其中一个最优秀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实施高度集中的采购,这样就把有限的采购资源价值最大化了,反而风险最低。采购追求的是质量优、成本低、交货准,服务好。 从质量来看,多个货源时虽然大家都遵循同样的质量标准,但是来料的质量并非完全一致,往往不稳定,毕竟每个供应商质量管理的水平有差异。同时,每个供应商送货过来都要进行来料检验,检验次数多,检验费用也会增加。而在发展单一供应商后,因为它是最优秀的供应商,质量表现最好,质量也更稳定,检验频率与抽样数量就可以减少,甚至可以实施免检。 从成本来看,多个货源时采购分散,没办法去降低采购价格,总成本通常也很高。而在发展单一供应商之后,高度集中采购,规模效应显现出来,就容易获得价格优势,总成本往往也更低。 从交货与服务来看,在发展单一供应商之后,因为实施了集中采购,企业很有可能是供应商的大客户甚至最大的客户,供应商在产能分配、供货保障、技术支持与服务上,往往是大客户优先,可以更充分地满足企业的需求。这样,风险反而降低了。 (三) 与供应商的关系由短期交易到长期合作 传统采购时只关注单价,供应商的数目又多,因此供应商的转换非常频繁,企业和供应商的关系是短期交易型的,是简单的买和卖的关系。 战略采购则将供应商视做伙伴关系,致力于长期合作。在企业有需要的时候,供应商可以挺身而出,牺牲短期的利益来获得长期的共赢。企业也可以在与供应商签署长期框架协议的前提下,推动供应商的持续改善,已使企业获得更优的质量、更低的价格、更准的交货、更好的服务。 (四) 采购部门的角色由被动执行到主动参与 传统采购视采购为事务性工作,也就是简单的下单、跟催、验货、付款等事项,采购只是被动地执行需求部门提出的要求。战略采购要求采购部门由被动执行转变到主动参与。 战略采购认为采购是一项技术活,非常强调采购的专业性,并要求采购的主动参与,也就是早期参与。早起参与是一个专门的采购机制,有两层含义:一是早期参与到日常业务需求的确认中。但通常主要是指产品的研发过程的早期参与。早期参与体现了对采购专业度的认可与尊重。 一般认为,研发费用只占用产品总成本的5%,而研发过程却已经决定了产品70%以上的成本构成。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技术人员更注重的是技术的完美,而对成本考虑相对较少,或不太了解,采购部门的早期参与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点。比如差不多性能的材料,因为市场的常用与不常用,会导致采购价格差异很大;又如不同的结构,因市场的技术能力所限产生的差异也会很大,而采购人员往往能为产品研发提供这些信息。当然这就要求我们加强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建设。采购部门的早期参与广义的还包括了供应商的早期参与,供应商可以提供更多专业领域的信息。  

人社部颁布一批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05-15

近期,人社部办公厅颁布一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涉及39个职业,其中,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社部办公厅单独颁布。   这是人社部继去年12月颁布中式烹调师等首批职业技能标准后,集中颁布的第二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标准具体内容可在人社部官网查询。上述标准颁布之日起,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它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   人社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职业标准开发,除分批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外,还将指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推动普及面广社会性强且成熟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基础上开发应用体现国际最新技术的企业评价规范。   近日,人社部组织制定了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7-03-02  劳动关系协调员 2 4-07-03-0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 4-10-01-02 育婴员 4 4-10-01-03 保育员 5 6-11-02-10 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 6 6-11-02-15 有机合成工 7 6-11-03-02 尿素生产工 8 6-11-04-00 农药生产工 9 6-11-05-04 染料生产工 10 6-15-04-01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 11 6-16-01-06 井下支护工 12 6-16-01-12 矿山救护工 13 6-18-02-01 铸造工 14 6-18-02-03 金属热处理工 15 6-28-02-06 压缩机操作工 16 6-28-03-03 工业废水处理工  

盘点2019建筑业未来发展十大预测,BIM排第三

2019-05-15

咱们一起来盘一盘建筑企业面临的转型升级挑战,并探讨一下 建筑企业转型发展的趋势。 从房建业务来看,按照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2030年我国城镇人口将接近10亿人,房屋总建筑面积需求为800-900亿平方米(包括住宅房屋和公共建筑等),目前尚有较大缺口,房建市场的发展空间仍然较大。尽管房建市场参与竞争的企业较多,竞争比较激烈,但高端房建市场的竞争基本在国有建筑企业之间展开,而优质企业在高端房建领域长期以来拥有较大优势。因此,这些企业有望继续保持在房建市场的领军地位。 从基础设施业务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基础设施投资14.5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8%,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15.2个百分点。但可以预期,今后,基础设施仍将是稳定经济的主要力量。从细分市场看,城轨及新型市政工程(污水及垃圾处理、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有望成为增长最快的领域,公路、铁路市场总量继续维持高位。未来,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将在开拓公路、城轨与新型市政领域以及铁路尤其是城际铁路项目中展开。 从地产业务来看,2018年共有156家房地产企业跻身百亿军团,30家房企迈入“千亿俱乐部”销售额共计其中,阳光城、中南、富力、正荣、金科、中梁、金茂、融信等13家房企都在2018年迈入千亿房企行列。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一基本态度直接扭转了以往商品房具有居住与投资双重功能的定位,住宅将加快向居住属性回归。   预测一: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速   根据《“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017年11月,住建部公布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示范产业基地,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被确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上海建工、金螳螂、中建三局等公司均成为第一批示范企业。住建部此次公布第一批示范城市、企业,表示国家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或将预示建筑业转型升级在即。此次示范城市和示范产业基地一旦确定,各地将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预计今后几年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   预测二:民营建筑企业切入PPP   2017年11月,国资委发布192号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总额控制,一是科学决策:强调经济性,不得不计成本回报盲目上项目。二是控制规模投资不允许超过上年净资产的50%,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央企PPP负债需要有地方政府运营收益保证无保障项目可能面临退出或重新设计,不得只融资、不建设运营;三是落实融资;四是严格并表;五是坚决整改:不具备经济性或存在重大问题的,该停就停,未开工的不开工。这个通知将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营,促进PPP项目可持续发展;对于央企来说,投资PPP项目的态势将会收紧;对于民营建企来说,短期内将迎来发展机遇,经验丰富、运营能力强的龙头民企公司有望在PPP市场脱颖而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预测三:建筑行业信息化加快建设   一直以来,缺乏统一的BIM标准是制约BIM在我国建筑行业落地应用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没有统一的BIM标准,就不可能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没有统一的BIM标准,每个施工企业在应用过程中无章可循,软件开发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参考,导致大量的重复工作、低水平工作普遍存在。2017年5月,住建部正式批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35-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BIM标准的出台,对于建筑行业信息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解决了BlM模型出图、算量与数据管理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BlM模型在设计、施工和运维的建筑全生命周期应用。项目参建方对于BIM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培训积极性也与日俱增。   预测四:建企“走出去”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基建需求旺盛,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最新报告显示,2016年到2030年间,亚洲地区基建需求预计将超过22.6万亿美元(不考虑气候变化),年均基建需求超过1.5万亿美元。各国将继续保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基建发展会延续稳步上升的趋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将继续成为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发展的增长点和驱动力。   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8年~7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2240份,新签合同额571.1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5.6%,同比下降26.9%;完成营业额450.8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3.8%,同比增长17.9%。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已经成为国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预测五:资质变革持续推进   为了响应国家“简政放权”的号召,2017年住建部相继出台了包括对资质的总体简化及具体简化的资质类型的多个资质简化的文件,如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简化资质申请流程、由“事前审批”改为“告知承诺审批”等。   2018年,住建部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推进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又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2019年,建筑业将进一步完善资质标准体系、优化资质审批流程、提升资质管理效能、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助推建筑业发展提供支撑。   预测六:基建体量保持稳定增长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12月,我国固定资产累计投资近63万亿,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比上年增长3.8%,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15.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与部分项目采用PPP模式有着一定关系,并不能代表基建的体量有所下降。   预测七:严控建筑工程质量   近年来,高铁质量问题、北京大兴“11·18”火灾事故、广州“3.25”高处作业平台坍塌事故等建筑业质量问题频现。为避免工程质量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19年,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建筑企业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加强安全质量制度建设,进行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工程安全。   预测八:国企改革政策持续推进   这两年,是国企改革全面推进并取得关键性突破时期。广东、深圳、山东、山西等多个省市或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或召开相关会议,推动地方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广东水电与广东建工合并、山西建投揭牌成立、安徽建工上市、湖南建工改制、福建建工揭牌成立等等,地方国企国资改革进入全面加速的状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方向十分明确。预计2019年经济发达、建筑业发达地区的建筑业国企将先行迎来混改全面提速;紧随其后,更多的国有企业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预测九:建筑工人职业化   2017年11月,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推动建筑业农民工向建筑工人转变,健全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体系,到2025年,建筑工人技能素质大幅提升,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到1000万,建立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   2019年,建筑企业将会更加重视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培养和吸收一定数量自有技术工人,现有劳务企业向专业化发展,成立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基本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预测十:工程总承包加速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的推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1984年,工程总承包纳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起步,随后的1992年住建部明确总承包资质,2003年国家培育总承包能力,2014年推动总承包市场,到2017年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发布,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制度。今后,工程总承包模式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将提速。具备相当实力的建筑企业必须顺应发展大势,整合企业资源,提升项目综合管理能力、设计能力,建立新的采购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转型。  

定了!2019年安全月主题公布

2019-05-1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各地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举办安全发展论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院士、知名专家学者和部分化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交流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征集遴选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在中国应急信息网组织一次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发起一次“抖除隐患”抖音话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紧盯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5月25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1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田静、王恋一、袁丽慧,010-64463407、64463619、64463640(均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网站:中国应急信息网(www.emerinfo.cn),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 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 微信公共平台: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采购前期市场询价与管理怎么做的?

2019-05-09

  在企业采购中,如何实现采购物资物美价廉,如何在市场询价时做到有的放矢,是每一个采购工作者的工作职责和价值体现。通过核实采购计划、收集市场信息、筛选潜在供应商等方式为询价做好铺垫;通过比价,正确、科学地估算低价,做到“心中有数”,采购中“游刃有余”,既提高采购效率、保证质量,又能节省资金。可见,采购前期市场询价与管理对于采购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现代经济活动中,除政府价格管制商品外,商品价格都是在市场需求和供给相互作用、共同影响下决定的,作为采购人员首先要了解影响采购价格的主要因素,明白不同采购价格的含义才能在市场询价时做到有的放矢,准确获取市场信息;其次还要学会处理市场信息,通过对比、分析、测算制定出合理的采购底价,在保障物资供应的同时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一、影响采购价格的因素 1.生产成本。成本是影响物资价格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因素,销售价格扣除成本即是生产商赚取的利润,在销售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保证成本最小化。同理,为了维持利润不变,在成本增长的同时就必须提高销售价格,所以说生产成本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销售价格。 2.规格型号。物资的规格型号描述的越详细说明对于此项物资的采购要求越明确。详细的描述通常涵盖物资的材质、用途、参数等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有助于我们准确采购所需物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供应商及时、准确的报价。 3.质量标准。任何产品都有质量标准,不管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生产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高标准对应着高品质的产品,低标准对应着低品质的产品。所以,同一件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不同,对应的价格也就不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分钱一分货”。 4.采购数量。当采购数量较大时,为了实现薄利多销或者摊低销售成本,供应商往往愿意出让部分利润、降低售价来促成销售。目前,一些大型企业实行的年度代储集中采购和季度、月度集中报计划采购等措施就是为了在采购时形成批量,以便在采购时能够向供应商争取更多让利,从而降低物资的采购价格。 5.市场供求关系。当采购物资属于紧俏商品时,供应商占据市场主动地位,对于产品定价有更多的话语权;当采购物资属于普通商品,市场供应充裕,采购方则对于物资定价具有更大的话语权。除此之外,某些产品的生产、销售存在着规律变化,掌握市场需求的淡旺季,找到并抓住这种规律变化可以更好地把握采购时机,以相对低廉的价格买到所需产品。例如,在北方地区进入冬季以后,由于气候的原因不适宜施工,建材的销售就转而进入了淡季,市场价格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而正好下一年有开工建设的项目需求计划,此时提前采购囤积建材将是个很好的时机,大批量的采购在此时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折扣,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建设大大降低成本。 6.交货、付款条件。交货及付款条件也是影响物资采购价格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没有经验的采购人员在谈及采购价格时往往会忽略到这个重要条件。交货条件包括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日常采购中的急用料物资,交货期往往很短,如果市场上没有现货,生产企业就必须加班加点地生产,这就造成了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为了转移这部分成本就必须提高售价,所以急用料物资往往采购价格比较高。交货时如果由采购方自行承运,供应商则会相应地降低价格,反之,由供应商承运,采购价格必然包含运费。为了降低自身资金占用成本,供应商更青睐于现金支付。采购时供应商通常都会要求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作为定金,但采购方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往往不愿意提前支付货款,为了尽早或更多地获得现金支付,供应商通常愿意适当降低售价来作为交换条件。 二、采购价格种类 采购价格是在采购过程中,采购方与供应商就某种所需产品或者服务所确定的交易价格。在实际采购过程中,根据交易条件的不同,采购价格也有很多类型,下面列举几种常见 的采购价格类型: 1.送达价。送达价是指供应商的报价当中包含负责将商品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或者仓库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供应商来承担。 2.出厂价。出厂价是指供应商的报价不包括运输费用,而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运输责任。此种情况通常是采购方自身具备运输工具和运输能力或由于供应商报价中运费比例过高。 3.现金提货价。现金提货是指采购方以现金或相等的方式支付货款,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金提货的方式,供应商免除了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而采购方则通常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现金折扣。 4.含税价、不含税价。通常供应商在报价时都会注明是含税价或不含税价,它们之间的换算公式是: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如果在实际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没有注明报价是否含税则一定要核实,同时明确税率是多少。 三、询价前的准备工作 1.核实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是根据生产需求计划来编制的,及时准确地采购到所需物资,才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因此,在采购物资询价之前首先要对采购计划进行核实。在核实采购计划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采购计划必须是书面的且经过主管部门及领导审批;采购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内容,例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必要信息;非标定制产品或技术较为复杂的产品,采购计划必须附带加工图纸或技术协议等附件。 2.市场信息收集。核实采购计划后,对于拟采购物资的市场信息应进行调查收集,以便于制定下一步供应商的初步筛选及询价策略。确定市场供应类型,要弄清拟采购物资市场类型是垄断性市场还是竞争型市场?如是垄断性市场是独家垄断?还是少数寡头垄断?如是竞争型市场,竞争是否充分?根据不同的市场供应类型,制定不同的采购策略,如竞争型市场,竞争充分则选商范围广,可以通过市场公开招标采购,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来降低物资采购价格。了解市场发展水平,拟采购产品属于新型研发产品还是技术成熟型产品或者是淘汰落后产品。一般来说,新型研发产品市场属于成长期,供应商数量较少,供应商前期产品研发投入较高,因此初期市场定价较高,而技术成熟和淘汰落后型市场,市场产品供应充裕,市场竞争激烈,属买方市场,采购定价时有利于采购方。 3.潜在供应商的选择。了解市场情况后,可根据已掌握的信息,从众多供应商中初步选择拟合作的潜在供应商,筛选时可参考以下几点:从企业已有的供应商资源库中进行选择;从已有过采购记录且信誉优良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从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知名供应商中进行选择。除了上述几点外,还需注意在采购订单数量金额较大时,应考察拟合作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规模,是否有能力按期交付订单。 四、市场询价 1.询价方式。在完成了潜在供应商筛选后,可以展开市场询价工作。市场询价的方式有以下几种:采购人员通过电话或当面说明的方式向供应商询问报价既口头询价,注意询问时需明确说明拟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此种询价方式因为可能发生沟通上的误解且口说无凭,一旦实际采购中发生差异容易产生纠纷,所以是一种非正式询价方式,但是可以作为一种初步了解市场行情的方式;采购人员通过e-mail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向拟询价供应商的业务人员发送询价单,对方通过同样的方式进行报价回复。网络询价的方式具有快捷、便利的特点,但前提是要准确获得对方的联系方式,否则可能造成邮件丢失、错误投送等情况,不但耽误了询价工作,还容易造成企业采购信息泄露。鉴于前述两种询价方式在操作上存在的弊端,采购人员在实际市场询价时多以书面询价单的形式向供应商通过传真等方式发送书面询价,而供应商收到询价单后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以报价单的形式对询价做正式的书面回复。此种方式较为正式,供应商的书面报价单也常被作为日后双方达成采购交易的重要依据。市场询价是采购人员了解市场供需情况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准确掌握市场信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市场询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是开展下一步采购工作的基础。 2.报价单处理。通常情况下采购人员通过初选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进行市场询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报价单的形式进行回复。采购人员需要对供应商报价单内容进行审核、分析。审核报价单,审核报价单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交货期等信息是否完整以及与询价单内容是否一致;报价单中产品质量标准是否满足采购要求;报价单中的价格类型是否标明;报价有效期是否注明;付款条件是否能够满足;交货方式及运输方式;有无其他附加条款;如订单达到一定数量可以享受折扣或者达到一定数量供应商才接受订货等。比价分析,采购人员通过对供应商报价单的比价分析,可以为后期制定采购底价提供参考。在进行比价分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剔除无效报价,所谓无效报价就是指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如交货期无法满足生产要求;付款条件无法满足;有效报价期限内无法完成采购;报价超过截止日期等情况;(2)统一报价单位,如某润滑油品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位有“元/桶”和“元/千克”,应该按照包装规格先换算为统一单位后再进行比较;(3)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之间的换算,在遇到供应商报价类型不统一时,应根据换算公式进行统一之后再进行比较;(4)统一报价单位及报价类型之后,可以对各家供应商的交货期长短、付款条件、是否承运等条件进行比较,如供应商报价不含运费,进行比较时需考虑价款中的运输成本。在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分析时要遵循的原则是:必须是在同等或相近条件下进行比较,如有甲、乙两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但付款条件不同,甲要求先支付一定比例货款,而乙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那么在进行价格比较时,乙的报价条件要优于甲的。 五、估算底价通过前期的市场信息收集、供应商初选、市场询价之后,采购人员可以估算采购底价。 1.估价注意事项,在估算底价过程中,采购人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在估算采购底价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拖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周期过长,一方面会耽误企业生产,另一方面有采购计划泄露风险,某些不良供应商有可能在此期间进行“项目攻关”,或者多家供应商串通围标,从而造成企业采购成本上升,严重损害企业利益。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防范泄密,自觉加强职业操守,抵制不良诱惑,保守企业秘密。在未达成采购协议之前,严格防范采购底价泄露。 2.如何估算底价,采购底价的估算不是凭借主观印象确定,也不是简单套用历史采购价格,否则既不客观也不合理。那么如何估算采购底价呢?可以参考以下几条:一是采购预算控制,通常企业的采购项目都有专业的部门和人员制定采购预算资金,例如,非安设备购置、项目投资等。在制定采购底价时,一定不能突破采购预算资金上限,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预算控制,将采购底价控制在预算以内。二是参考历史采购价格,需注意采购物资名称规格与历史采购记录是否一致;需注意影响采购价格的几个主要因素是否发生了变化,如同一物资前后两次采购,数量不同,但大批量采购价格较低;历史采购与本次采购之间,时间间隔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此方法适合于市场价格波动不太明显、价格变化比较规律的商品,对于市场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商品不适宜此方法制定采购底价。三是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采购人员可以根据前期市场调研情况制作采购成本分析测算表,通过成本分析测算,可以粗略测算出产品的成本、供应商的合理利润等。当供应商报价远超出其合理利润时,可依据测算结果据理力争、讨价还价,将供应商报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降低企业采购成本。经验欠缺的采购人员在无法独立完成成本分析时,可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附带提供产品报价测算表作为其报价依据,通过对其报价测算表的分析审核,可帮助采购人员完成产品成本分析测算,从而去除报价中掺杂的“水分”,核算出真实合理的采购底价。   最后,采购人员在确定采购价格时,要避免进入一个认识误区:一般来说,人们买东西总是认为越便宜越好,但是对于企业物资采购来说,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采购价格便宜固然重要,但更应看重产品的质量能否满足企业需要,是否降低了企业成本。在实际采购中,供应商如果被迫接受低价,往往会发生消极供货、以次充好、降低售后服务质量等现象。举例来说,某企业采购了一批设备配件,尽管价格便宜,质量却较差,后期设备运行过程中维护、保养频繁,企业的单次采购成本是降下来了,维修保养成本却上去了。单纯地追求低价采购,企业生产的总成本并没有降低反而有可能升高,从长期来看,一方面企业利益受损,得不偿失,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企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在满足物资生产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合理低价采购才是作为采购人员应该遵循的定价原则。

采购合同常见法律纠纷,你都了解么?

2019-05-09

以下为总结梳理的常见的法律问题并进行解答 1 采购合同货物交付之前损坏风险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受人没有收到货物却需承担风险的几种情况如下:            (1)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3)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第146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 第三人对买到的货物主张权利时怎么办? 《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51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150条规定的义务。 第152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如果提供适当担保,买受人不能中止支付价款。 3 买到货物没检验,一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4 出卖方交货时多交的部分怎么处理?  《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采购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通过一个合同购买几件物品,其中一件有问题时能否解除整个合同? 不一定。《合同法》第165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如果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质量不合格的物品影响到其他物品的价值的,可以解除整个合同。    

对采购而言,速度有多重要?

2019-05-09

                                             通常来说,采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费力,而且相当费时。   确定采购需求需要时间,沟通谈价格需要时间,内部繁琐的流程需要时间,供应商对接交货需要时间,后续付款审批更需要时间。   一次完整的采购,短则几周,长则数月,偶尔一拖几个春节的也并不少见。   在别人眼里,似乎采购总是在慢慢悠悠地谈价格、走流程。   但只有亲身经历过的才知道,对采购而言,时间到底有多么重要。那么,速度快的采购,究竟有哪些优势?                                                                                 处理需求紧急                                                                          并不是每一次业务部门提出的需求,都会留给采购足够的时间。常常出现业务部门很快就要使用,才发现缺少设备的情况。   面对这类需求,采购们必须火力全开,用丰富的经验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定合适的供应商,并联系公司各环节人员加速内部审批,同时还得保证每个环节准确无误,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数量达到要求。   紧急需求最考验采购们的快速执行能力,只有在平时有了足够充分的准备,时刻保持备战状态,才能在关键时刻不慌不乱,从容完成工作。                                                                            快速完成日常型工作                                                                          尽管采购工作的日常操作大多可以通过电脑完成,但还是会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人工完成。其中,不乏日常型的繁琐操作。整理数据、绘制表格、撰写报告等等等等。   初入职场的采购,经常会在这些日常型的工作上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多数采购在掌握采购的基本技能外,还常常需要懂得使用Excel函数、PPT排版、PS等辅助技能。   其实,习惯建立一些实用的工作小模板,能大大提升数据的处理速度,减少在这一方面时间的浪费,把精力和时间腾出来做真正有附加价值的工作。                                                                                   控制时间                                                                          最出色的采购,常常会谈到两个字——控制。   控制成本,控制供应商,控制采购策略,当然,还有控制时间。   采购需要控制每一个环节所要消耗时间,这样才能有效的规划采购的工作安排。   某些环节消耗时间过短,可能无法达成预期效果。例如在谈价过程中,需要反复磨合才能拿到合适的成交价。   而一旦环节消耗时间过长,则注定会影响工作进度开展。   优秀的采购需要对每一个环节需要的时间心中有数,并在合理的控制区间内用更短的时间完成。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快。     作为公司的重要一层,好的采购不仅能兼顾的自己的工作效率,还能通过采购优质产品为业务岗提供出色的支持。 例如设计岗位,在面对大型渲染工作时,如果采购不能提供及时的专业设备支持,则可能导致设计效率严重下降。因此,如何挑选专业的工作设备,也丰富的经验积累。 联想ThinkStation专业工作站,在制造、建筑、传媒等涉及到CAD设计、建筑BIM模型构建、多媒体开发、图形处理以及VR内容创建等方面都有着卓越的实力。 为了给设计师更专业的体验,ThinkStation在设计之初与软件厂商深度合作,进行一系列配置优化,可流畅运行复杂建筑模型的创建、复制、缩放、移位、旋转以及渲染、保存等任务。保证设计进度的流畅和效率。 尤其在汽车设计领域,很多零部件要经过诸如数字模型构建、三维机械设计、图形渲染、有限元分析等过程。这当中需要借助如Rhino、Alias、NX等专业软件和强大的硬件设备支持。而联想ThinkStation工作站就是汽车制造领域的一个重要工作平台,以产品创新、ISV认证、灵动设计的优势叠加,支持汽车制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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